暗恋闺蜜的老公不可耻
2009-9-28 17:05:23 时尚女报 50期
她说,30岁以前别结婚
两年前,2006年,蓉子总跟我说她嫁错了人。她扯住我,叽叽歪歪,“千万别在30岁以前结婚,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例子!”
她忘了,我今年已经29,虚岁也等于30了。书上文绉绉地说:中年是一杯下午茶。瞧瞧,比喻成茶,还是下午的。
蓉子虽然不赞成我结婚,却热衷于给我介绍对象。“先谈着,最好谈一辈子!”——蓉子是一个奇怪的朋友。
被介绍的男人是开眼镜店的,是蓉子老公肖天逊的大学同学。两位医学院颅面整形系89级学生,如今一位是眼科医生,一位是眼镜店老板,也算殊途同归。
那天,我和蓉子先到,远远地看到两个男人走进茶馆。带路的是肖天逊,跟在后面的——果然,戴着金光闪闪的眼镜哦。
杨老板离过婚,烟瘾很大,爱吃冰淇淋,还是个话痨。经历过女人的男人,不再会羞怯,欲望直接明白地写了满脸,但同时又对女人存有戒心,担心被骗、赔钱。他问我:“苏小姐你们公司近来招不招人啊?我想试试!”我知道这精明人是在打探我的收入情况——如果我们公司快垮了是不会招新人的,快垮的公司,收入也就显而易见很可怜。我回答他:“您这样的大老板我们公司哪请得起呢!”他知道我不是善类,眉一皱转头去看肖天逊。肖天逊是被蓉子逼着带人相亲的,早就不自在,这时候正好站起身,对杨老板说:“哎呀,我医院还有点事,要不你们先聊着,我改天联系,改天联系。”
当杨老板开始吹嘘眼镜店生意如何如何好时,我彻底觉得腻歪了。最后我走了,买单的事问都没问。
她说丈夫有情人
于是那个下午变得很空闲,我和蓉子沿着马路走。她责怪我不珍惜机会,但她却拉我陪她逛街,陪她吃。蓉子如今嫁了人,便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形象了。我说蓉子你是不是怀孕啦,她说你放心,我们家别的药没有,避孕药却是一大瓶一大瓶的。
好吧,我们从城市东边吃到西边,从中午吃到晚上。最后,蓉子提议去喝酒。我们在西餐厅里坐下,开了瓶红酒,蓉子咚咚咚就是三大口,她说苏令文你喝啊,我没张口,她就又咚咚咚三大口。
她开始哭诉:“肖天逊有情人啦!”
从前的蓉子可不是这样的。从前的她,自信,骄傲,一件兔毛大衣,一头长长的直发,迷倒了男生楼全体人等,包括那个看门大爷。所以每次蓉子撒娇地喊一声:“大爷,您就放我进去吧。”大爷就二话不说地开门。她一路敲开三个男生寝室,分别跟三个系的三个不同的男生谈一会儿恋爱,然后下楼,抱着他们给的各种好玩的东西,心满意足地回来。三个男生却彼此不认识。最后,那些好玩的东西都被蓉子丢弃了,毕业后她眼睛里长了一个小囊肿,然后,爱上了给她做手术的眼科医生。
今晚蓉子喝多了,她用极难听的词汇辱骂这医生。她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把你娶了就对你冷淡了,就在外头拈花惹草了。她说:“苏令文你30岁前不许结婚!”
“不结婚干嘛呢?”
“陪我玩。”
深更半夜,我送醉酒的蓉子回家。远远地我看到蓉子家的窗,那窗里有微弱的灯光,她的男人在等她。我想蓉子是幸福的,不论怎样,在醉酒的深夜,有一面亮着灯的窗子在等她,她就是一个被人挂念的女人。
肖医生开门接过蓉子,对我说谢谢。
他请我进来,给我找拖鞋。他找出蓉子所有的拖鞋,都旧的旧脏的脏。他在灯光里应该是为自己妻子的邋遢而红了脸。最后他毅然让出了自己脚上的拖鞋让我穿。这是一双格子拖鞋,磨秃了绒毛里子,也不新了。但是我的双脚——在冬天的羊毛裙底下,穿着水晶丝袜的双脚,最大限度地探入这双旧旧的男人拖鞋中,觉得一阵由衷的温暖。
蓉子被放倒在沙发上,肖医生去给我倒茶。我拒绝他的客气,起身告辞。他却说:“你等等。”他穿上了大衣,戴好围巾,说:“我送你回去,天很晚了。”
那个晚上,我下楼没遇到打劫的,却也一辆出租车也没拦到。那天是平安夜,北京所有的市民都出动了,出租车里满载着去寻欢的男女老少。
肖医生有点讪讪地说:“那就走一走吧。”他其实没必要讪讪地,我绝不会因为这独处而误会什么。我挺自在。但这自在多么危险,对一个人感觉很好才会这么自在吧。
他说:“你们公司真不招人吗?要是招人我想应聘,还不是你一句话。”
同样的话,杨老板一说我就马上竖起浑身的刺儿,他一说,我觉得是恭维。我是人力资源部的部长,职位不高,但挺管用,我爽快地兵来将挡:“行,你来我们公司当医生,有病全找你。”
他笑了。不能冷场,于是,我接着说:“改天我得去你们医院看看眼睛,你得关照一下。”
他说那自然,但他又说:“你最好什么病也别得。”
这个晚上很冷,但是我心里可热闹极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他特别顺眼,舒服,说什么都好听。我想我完了,我对肖医生印象这么好,我这不是打算爱上他是什么?
古人说:朋友妻不可戏。那朋友夫呢?
她离了
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借故去了几次蓉子家,有时候遇见他,他就给我们做菜,手艺很好,我又暗暗在心里给他加了分。遇不见他,我就挺沮丧,和蓉子嗑着瓜子儿,听她骂他,左耳进右耳出,心想你太不惜福。
这种感觉也挺美妙,快30了,忽然暗恋了一场,对方不是什么优秀人物,可是足够我喜欢。他老婆越把他骂得一钱不值,他在我心里越重要。真是邪了门儿。
蓉子把污秽词句一颗颗喷出来,我很想捂住耳朵。我发现蓉子怎么这么讨厌呢?以前我没发现这一点。她不修边幅,好吃懒做,对肥胖不加节制,比没文化的家庭妇女强不到哪里去。这样的女人,肖天逊忍她都算是恩赐,她还挑肥拣瘦!我笑道:“再骂真把他骂跑了!”蓉子不解气:“他早跑早好,我好清静!”
我发现从那天起我变了,我开始和蓉子一起骂肖天逊。以前我是劝合不劝离,现在我尽出馊主意。我知道我是多么违心,多么阴险。我不停地说肖天逊的坏话,变相坚定了蓉子离婚的决心。最后,我说出了“蓉子你不离我就看不起你,你在朋友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这样的话。连闺蜜都这么说,蓉子还怎么下得来台?在和他一场大吵之后,两人真的离了婚。
他真的早有外遇
若是还和蓉子好,我就没法和肖天逊走得太近,我得为我的感情生活未雨绸缪,因此我疏远了蓉子。她和我联系我总说我忙,其实我忙个屁,我寂寞地计划怎么给肖天逊打电话。
年底,我借故眼睛里有个米粒肿,和肖天逊联络,几个电话的热身后,我发现他不怎么排斥我,于是就决定登门。
他很热情地接待我,用眼科医生的专业目光直视我,精准,不含感情,没有杂念。可我却不行,我全部的敏感,渴望,不甘心,都泄露了。一发不可收拾,十秒钟的对视太残忍,我终于说:“晚上有空吗?”我垂下眼睛,不敢看他。
他是个聪明人,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一下子就慌了神。我暗叫不好——肖天逊,不想和我约会也千万装装傻啊,给我点面子。结果,他还是说:“我约了别人。”
就在这时,诊室里来了个小护士。她没敲门就进来,满脸娇嗲地大声问:“晚上去不了自助餐啦,位满啦,得改个地方!”小护士看了我一眼,敌意和醋意一并泛了起来,小脸青青的。
我看肖天逊一眼,他点点头,承认了办公室恋爱。
离开医院时我的心里五味杂陈,被他拒绝倒也不算吃惊,吃惊的是,蓉子还真说对了,他确实早有情人。
他的情人非常年轻,未经世事,纯净如水晶。我能理解他,他在蓉子那里处处不讨好,做什么都不对,在小护士这里却被崇拜,被敬仰。尊严对男人来说是个大问题,他失去了它整整七年,现在找回来了,他能不快乐吗。
2007年冬天的一天,我等车时又遇见肖天逊,他和小护士手挽手,寻找吃晚饭的餐馆,看上去很快乐,他没有看见我,以及,我那淡淡的几乎没法见光的哀伤。
我结婚了
我从没跟蓉子再提起过见过肖天逊,但我告诉她,我又遇见了杨老板。某天我在街边遇到他,匆匆聊了几句,没想到隔了几天他竟约我出来看话剧。他品位忽然变了,谈吐也没那么俗了。他说:“见过一次之后,一直很难忘记你。”
鬼才信!他不过是权衡再三,发现想要结婚找我这样的女人最适合吧:有好的工作,安稳的前途,虽然人近中年,但还不太老,不太难看。
我也看开了,人不能往死胡同里钻。爱与不爱,结婚后其实都差不多,一样是在柴米油盐里磨合,一样是慢慢变得平淡。我坚信每一个女人都需要结婚,不结婚,就是茫茫大海里的孤舟,孤舟被海浪吞噬的可能性当然比两舟合力要大。
2008年春天,我宣布结婚,此时我已经正式满30岁,过了蓉子所说的禁忌年龄。现在,她还单着。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那天跟杨老板看的话剧是老舍的《茶馆》。有句台词说得挺好:“用不着相面,咱们既在江湖内,都是苦命人!”我一听就激灵了一下,杨老板就顺势握住了我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