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17 17:51:46 吉林省财政厅
附件3:
对填写推荐表和报送有关材料的说明
一、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是候选人材料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填写该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本表,字迹要工整清晰。也可按照该表格式进行打印。
(二)候选人所在单位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的,可另附推荐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确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所属推荐机构认可的单位签署意见,并另附说明。
(三)申报材料编号、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社会公众投票情况及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评定意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二、在报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的同时,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候选人事迹简介(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签章,字数在500字以内,扼要反映个人情况、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签章,字数在3000字左右,比较全面、完整地反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
为便于材料的整理和审核,候选人推荐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用A4纸打印。同时将有关资料的电子文本上传到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公室电子信箱: xjkj2009@sina.com。
(三)有关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可另加附页。
(四)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推荐表上,另1张上报省评选表彰办公室。
(五)候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1份);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代表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1份)。各地区各部门和候选人所在单位要对候选人的身份证明、总会计师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明等进行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六)对相关材料要装订整齐。












